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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股权转让协议解除后股权是否应退回

发布时间:03月07日 来源: 建平律所王东元团队
[导读]:   建平律所王东元团队,沧州股权激励机制方案律师,现执业于河北建平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

  建平律所王东元团队,沧州股权激励机制方案律师,现执业于河北建平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股权转让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其实进行股权转让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但是有时候股东因为转让的时候没有注意相关事项,可能就会导致纠纷的产生,如果情况严重的话,大家可能需要上法院进行诉讼处理了,那么股权转让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股权转让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股权转让纠纷并不是民事诉讼法中专属管辖的案件,应该是按合同纠纷进行管辖,由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管辖。

  二、专属管辖的范围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管辖。

  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法院管辖:其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

  三、股权转让纠纷如何处理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

  1、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而受让人起诉出让人,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先将该诉讼情况通知公司,让其在一定限期内征求其他股东对该转让合同的意见,其他股东在期限内有超过半数以上股东作追认或不作相反意思表示,且不同意转让的其他股东又不购买该转让出资的,或仅欲以低于转让合同价格购买的,判令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

  2、公司要求确认股东出让的股权无效。在审理中,应由出让股权的股东负责举证,在期限届满前如其能举证证明已向公司提出转让其所拥有股权并征求其他股东意见的请求,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且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未作购买该股权的意思表示,或其所报价格的要求劣于现股东以外受让人所出价格条件的,则该转让合同有效。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股权转让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等相关法律知识。股权转让纠纷并不是民事诉讼法中专属管辖的案件,应该是按合同纠纷进行管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股权转让协议解除后股权是否应退回

一、股权转让协议解除后股权是否应退回

股权转让协议是属于合同的一种,股权转让协议解除后,要不要退回股权,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因无效而解除的,要退回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仍应当承担担保,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股权转让流程如何办理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股权转让协议解除后,并不一要退回股权,例如因一方违约解除协议时,股权没有实际发生转移,所以不需要退回,只需要违约方承担违约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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